夫妻共有產權房可以轉讓給一方。
夫妻雙方可以對婚內財產達成書面約定,雙方可以約定共同擁有的房屋歸一方所有,另一方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達成協議後,再去不動產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且提供相應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協議是自願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