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按照律例授予文林郎這個級別。
文林郎不是職官,而是散官,清朝時為正七品文官所授的散官名。散官用來定級別。
文林郎於隋文帝開皇六年(586)設置,當時是從九品上。隋煬帝大業三年(607)時廢。唐武德七年(624)又置為從九品上的文散官。宋初為四十二階這第三十五階,直到宋元豐改制時又廢除。金、元時皆用為文散官名稱,金為正八品上,元為正七品。明、清時都用來授正七品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