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六世之餘烈”之的意思:的。整句譯文:秦始皇在繼位秦王后發揚了秦國六代君主在位時遺留的功績和事業。
   “六世”者,即秦孝公、秦惠文王、秦武王、秦昭襄王、秦孝文王、秦莊襄王。
出處:《過秦論》賈誼。
奮六世之餘烈,句中“之”,結構助詞,“的”的意思。
整個句子直譯就是:(秦始皇)發揚六代先輩“的”遺留功業。直譯不一定適合現在漢語的説法,所以一般都意譯為:秦始皇發揚六代先輩遺留下來的偉大功業。不能翻譯成六代先王,因為六代中,第一代僅僅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