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禮名,清代賞食祭肉的制度。
1、中文名
頒胙
2、類型
賞食祭肉的制度
3、所屬年代
清朝
4、定製
清廷於坤寧宮舉行春秋大祭,例有王、大臣進內吃祭肉,稱為頒胙, 即由皇帝賜給祭祀的酒肉之意。凡在內廷行走之王、大臣、額駙、御前大臣、領侍衞內大臣、大學士、軍機大臣、內務府大臣各官,均可受胙。
其不在內廷行走之滿漢尚書、八旗都統,雖列一品班位,每次僅召二三員入內受胙。其年老及致仕王、大臣,有在家拜受胙肉者,屬於特殊優禮,每次亦不過一二人。又坤寧宮每日有常祭之制,用豬兩頭,皇帝均受胙於宮中,后妃也由尚膳房查照記載,授給一定部位之肉,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