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穩定就業。在居住地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招用,或者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
2、合法穩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租賃的房屋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的宿舍居住的
3、連續就讀。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