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時收費標準分以下四檔,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費。
(一)法人代表(首席合夥人)、首席評估師(總評估師):500-800元/人小時
(二)合夥人、部門經理(項目負責人):300-450元/人小時
(三)註冊評估師:200-300元/人小時
(四)助理人員:100-150元/人小時。
上述標準為最高限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
收費標準,經濟特區可適當高於上述標準,但最高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