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了不能解除聘用的幾種情形:
1、因公致殘,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
3、女性工作人員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能解聘合同。
4、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