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法院沒有立案受理當事人提起訴訟的案件,或者法院雖然接受當事人提交的起訴材料,但裁定不予受理當事人提起訴訟的案件。
原告向法院起訴被告,法院一般會先接受當事人提交的起訴材料,然後進行審查。符合立案受理條件的,予以立案受理。不符合立案受理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