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經濟結構與社會結構不協調所帶來的矛盾。
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經濟快速發展,但城市化大大滯後,沒有同步發展。產業結構與就業結構存在較大偏差,就業結構轉型滯後。
二是以民為本的社會初步顯現,但社會羣體之間的利益關係不夠協調。
經濟結構性矛盾是指區塊或產業不平衡,例區塊中三個產業比例或多或少,產業鏈不完備,供需不平衡。體制牲矛盾指管理體系和政策造成的矛盾。例政策面對社會需不斷的改善,社會需要改革促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