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人騰空住房,並向市租賃中心提出退房申
請。
2、5個工作日內聯繫承租人,確定驗房時間
3、市租賃中心派專人與承租人在約定時間共同
現場驗房房屋如有屬於承租人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
丟失或改變原狀的情形,承租人需承擔維修或賠償責
任雙方現場對水、電、煤氣、太陽能等流量表的讀數
予以確認,並填寫《退房交驗單》,同時承租人將鑰
匙交回。/4、驗房後個工作日內,承租人持本人身份
證、租賃合同、租賃保證金收據,《退房交驗單》
以及水、電、煤氣、太陽能熱水、有線電視、網絡
管理費結清或銷户清單(需要由承租人自行到相關部門
辦理),到市租賃中心辦理退房手續。如有欠租的,同
時需要按規定補交租金。
5、驗房10個工作起,承租人不辦理退房後續
的,租金按照逾期計算,直至全部退房手續辦理完
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