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非法收購報廢是指國家對回收拆解企業實行資質認定製度,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
有些車主,把汽車報廢當成一種賺錢的行為,為了獲得高回報,私自與二手車商做交易,在不過户的情況下,把報廢汽車交給二手車商,讓他們協助賣到農村去。
無論是直接出售還是以任何形式出讓或非法拆解報廢汽車,都是違法行為,會被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而且車主將承擔車輛後續涉及的所有違法行為或者安全事故的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