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關於將國防實力寓於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之中的理論和戰略方針。
民,讀音為mín,最早見於商代甲骨文。在六書中屬指事字。民的基本含義為以勞動羣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如:人民、民主“民”的引申含義為指人或人羣,如:居民、民族。
現代漢語中,民多用作名詞,如:民,氓也——《廣雅》。
“寓軍於民”是關於將國防實力寓於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之中的理論和戰略方針。“寓軍於民”主要是站在建設強大的經濟和國防兩大戰略任務的角度,為實現兩頭兼顧、協調發展,強調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能力、技術、人員等要寓於國民經濟和民用產業之中。現代武器裝備技術複雜,成本高昂,長期過高的國防建設投入,國家難以承受,但為了維護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安全,又必須進行國防建設。面對有限的財力和資源,只有堅持“寓軍於民”,才能降低軍備成本,並在加強國防建設的同時,發揮國防建設的“溢出效應”,促進乃至帶動國民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