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機關紅頭有兩行,説明系兩個機關聯合發文。此類紅頭應該按照上下兩行的格式編排,在兩行右側居中位置編排“文件”二字,其中上一行為主辦機關名稱,下一行為協辦單位名稱。
聯合發文時,發文字號仍按照主辦機關發文流水編號,但落款位置兩個單位可以左右對稱編排,且均需加蓋公章。
公文發文機關紅頭兩行怎麼編排
發文機關標誌:紅色小標宋體字,字號原則上以三號。如果聯合發文,則“文件”二字居右側且居中。聯合機關自上而下排列,分散對齊。
版頭設置:
(一)份號:如需標註份號,用6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左上第一行。
(二)密級和保密期限:如需標註,則用3號黑體左上第二行。
(三)緊急程度:如需標註,3號黑體。(如果(一)、(二)未標註,則為第一行,如果(一、二)同時標註,則第三行....)
(四)發文機關標誌:紅色小標宋體字,字號原則上以三號。如果聯合發文,則“文件”二字居右側且居中。聯合機關自上而下排列,分散對齊。
(五)發文字號:位於發文機關標誌下空兩行,居中排布,使用〔〕,發文字號“不加第”,“不虛編(1號不編為01號)”。上行文中的發文字號,居左空一格,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同一行。
(六)簽發人:“簽發人:”字樣,用3號仿宋體,姓名用3號楷體。多個簽發人,自上而下,每行兩個姓名。
(七)分割線:位於字號下4mm處居中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分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