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違建應予以拆除,六個先拆有:
1、違反城市道路規劃的
2、違反施工許可證辦理制度的
3、不按當地樓層高度要求建設的
4、建設施工質量不合格的5、影響歷史文物保護的
6、佔用公共基礎設施用地、存在安全隱患的。
泉州市
2014年起全市連續三年開展違法佔地、違法建設(簡稱“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目前,已經公佈了三批“六先拆”的“兩違”的名單,並已經完成了拆除。
城市六先拆:
1、對面積大、影響大,特別是集中成線成片的違法建築要先拆
2、對嚴重影響城市景觀,特別是在城市主、次幹道兩側以及其他城市道路上形成視覺污染的違法建築先拆
3、對盈利性違法建築先拆
4、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築先拆
5、對造成不良影響,如黨員幹部違建、單位違建、村組織違建一律先拆
6、對阻礙工程進度的違法建築先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