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湧傷害等級計算分三個等級:
1、第一級
第一級保護的作用:對於直接雷擊電流進行泄放,或當電源傳輸線路遭受直接雷擊時傳導的巨大能量進行泄放。
第一級保護一般用於總配電,在保護時一般應為三相電壓開關型電源防雷器,其雷電通流量不能低於60KA。
2、第二級
第二級保護的作用:進一步將通過第一級防雷器的殘餘浪湧電壓的值限制到1500—2000V,對LPZ1—LPZ2實施等電位連接。
第二級保護時,分配電櫃線路輸出的電源防雷器作為第二級保護時應為限壓型電源防雷器,其雷電流容量不能低於20KA。
3、第三級
第三級保護是最終保護設備的手段,將殘餘浪湧電壓的值降低到1000V以內。
作為第三級保護時,一般用於終端配電設備,浪湧保護器應為串聯式限壓型電源防雷器,其雷電通流容量不能低於10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