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是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的經費,還可以申請一些基金會的項目,或是取得企業的支持,不過企業支持大多是幫助企業做企業社會責任,再就是提供有償服務。目前來看,大部分的經費還是來自政府。
社工機構作為非營利組織(NPO),章程中就規定了收入不能用於分紅,也就是説所有的利潤都要重新投入到機構運營之中,不管你是創始人、理事、監事或主管都不能從這個利潤裏分到一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