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實體檢驗的內容應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約定的項目必要時可檢驗其他項目。 對涉及混凝土結構安全的後要部位應進行結構實體檢驗。
結構實體檢驗應在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見證下,由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實施。承擔結構實體檢驗的試驗室應具有相應的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