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清原因,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找主管機關。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律師轉所前要做好“三清”工作,就是財務、工作、檔案要完整交接清楚,律師所如果認為你沒有交接清楚,確實是可以不蓋章,因為蓋章等於同意了
如果你認定你已交接清楚了,律師所是無理取鬧,那就只能找主管機關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