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生證明需要的證件如下: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夫妻雙方的户口本及身份證,以及村委會的生育證明,同時還需要計生部門開立的準生證,當然這些證明的提供都是建立在年齡已達到結婚的合法年齡,在年齡夫妻雙方都達到的情況下才有效合法。
填表及辦理出生證明須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兒姓名一欄可空項其餘項目均需如實填寫不得空項。父、母親姓名需與身份證明、住院病歷上的姓名一致,否則不能辦理出生證明。職業、單位可簡寫或寫無。父、母雙方户口地址需與户口本上(第一頁)地址一致。嬰兒户口隨父、隨母請畫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後20天之內務必辦理出生證明,請提前起好並確定嬰兒的名字。
3、需帶證件如下:嬰兒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及過期身份證均無效)、父母雙方的户口本原件(集體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帶複印件)、生育服務證或結婚證(未婚者需嬰兒父母寫未婚申明),另需帶上出院通知單。
4、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規定證件不齊不能辦理出生證明。
5、辦理出生證明需嬰兒父母親自辦理。如嬰兒父母不能親自辦理,委託他人代辦需寫一份委託書,並帶齊雙方證件。(嬰兒父母只來一位辦理即可)。出生證明打印好後嬰兒姓名不能更改。
辦理優生優育所需證件,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原件,户口薄,交複印件各一份
還有居委會開的證明跟準生證
帶好資料過去按照流程走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