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7年首次將DNA檢測技術應用於偵查破案和刑事訴訟以來,在各方面的關心和社會支持下,全國公安機關DNA檢測技術不斷髮展,應用範圍不斷擴大,取得了顯著成效。目前,已建成統一的全國公安機關DNA數據庫和“打拐”DNA數據庫,成為公安機關打擊犯罪、服務人民的重要科技支撐。特別是在偵破大要案件、打擊拐賣兒童犯罪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自2009年“打拐”DNA數據庫建立以來,各地通過該庫比對已找到3600餘名多年前被拐孩子並送還其親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