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158天已經開始實行。
新產假158天是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部分地方有晚婚晚育假期60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158天產假一般包括:法定產假98天,晚育(政策)30天,難產增加15天,每多生育一孩增加15天(多胞胎),以上加起來一共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