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宣受絹(原文節選)
      範宣/年八歲,後園/挑菜,誤傷/指,大啼。人問:“痛/邪”答曰:“非/為痛,身體/髮膚,不敢/毀傷,是以/啼耳!”宣/潔行/廉約,韓豫章/遺絹/百匹,不受。減/五十匹,復/不受。如是/減半,遂至/一匹,既終/不受。韓/後與範/同載,就車中/裂二丈/於範,雲:“人/寧可使/婦無褌/邪”範/笑而/受之。 出自《世説新語·德行篇》之《範宣受絹》
      譯文:範宣八歲時,在後園挖菜,不小心弄傷了手指,就大哭起來。有人問:“疼嗎”他回答説:“不是因為疼,人的身體四肢頭髮肌膚,都是來自於父母,不該隨意毀傷,因此才哭!” 
範宣為人廉潔簡樸,豫章太守韓康伯送給他一百匹絹綢,他不接受減去五十匹,仍不接受就像這樣一半一半遞減,直到剩下一匹絹,仍然不接受。後來,韓與範同車出遊,韓便在車裏撕下二丈絹綢給範宣,説:“作為丈夫難道能讓妻子沒有衣褲穿嗎”範宣才笑着接受了。
故事表現了範宣的好品德:在家有孝心、為官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