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大排量的摩托車只要符合國家標準擁有合格證和出廠證明是可以上牌的。但是上牌的大排量摩托車要遵守成都市摩托車進城規定,排量在150cc以下的可以在成都市繞城高速至三環路道路行駛,排量大於150cc則不能進入成都市繞城高速以內所有道路。
對兩輪摩托車規定 可以上牌的是80--250ML排量,低於80的屬助力無需掛牌,但駕駛時需要摩托車駕駛證 高於250的原則上是不予掛牌的。
摩托車上牌資料
1、購車單位或個人的身份證明。
2、摩托車專用機打發票,或機動車專用機打發票加蓋摩托車銷售專用發票。自2006年8月起,機動車銷售一律機打,有購車人姓名、身份證號、車型識別、車架號、發動機號,手寫無效。
3、機動車(摩托車)合格證,進口車用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或罰沒證明書加商檢證明書代替。
目前國內允許摩托車的最大排量為大於250cc即可。 理論上只要有合格證的國產摩托車都能上牌,按規定只要是車重超過40KG或最大車速超過20KM/小時的動車車均屬於機動車,都得掛牌後才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