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指標是將優質高中招生計劃定向下發到部分薄弱初中。
定向生資格為在生源學校取得正式學籍三年,且初一、初二、初三連續在該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定向生錄取方面,在具備資格且填報了定向志願的應屆考生中,以中考成績和定向志願為依據,按所在初中學校生源排隊擇優錄取。
定向生錄取成績不低於錄取學校統招錄取線下30分定向生政策向大學區傾斜,大學區成員學校考生報考所在大學區內的定向生,錄取成績不低於該學校統招錄取線下40分,並不得低於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