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足聯紀律準則》中禁賽的規定,同一場比賽中被出示兩張黃牌將被驅逐出場(間接紅牌),同時自動停止下一場比賽,導致紅牌的兩張黃牌被取消。如果隊員在同一國際足協賽事的不同的兩場比賽中各得一張黃牌,自動停賽該賽事的下一場比賽。
紀律委員會可在某賽事開始前制定這一規定的特別條款,一旦決定則不得更改。驅逐出場以對運動員出示紅牌的形式出現,即使比賽被取消或放棄,判罰的驅逐出場也自然導致停止下一場比賽。
紀律委員會可以延長停賽的期限。對隊員和他人的不當行為,比如攻擊(肘擊、擰、踢等)對手或他人(比賽官員除外)處以至少停賽兩場向對手或他人(比賽官員除外)吐口水至少停賽六場參與打架將至少被停賽六場在比賽過程中挑釁公眾將被禁賽兩場等均有不同的禁賽處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