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抓好防汛抗旱準備。督促各地汛前完成應急預案的修訂,認真開展風險隱患的排查整改,實施清單動態管理,指導各地落實應急搶險隊伍和物資,加強防汛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突和防災自救能力。
二是突出抓好江河洪水應對。密切監視雨情汛情發展變化,特別是北方流域汛情發展變化,加強聯合會商研判,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做好相關應對工作。
三是突出抓好極端暴雨防範。強化暴雨預警與應急響應聯動,建立直達基層責任人“叫應”機制,健全臨災“關、停”等剛性約束機制,果斷組織人員轉移避險,確保羣眾生命安全。
四是突出抓好搶險救援救災。統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搶險隊伍和社會搶險救援力量,加強與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協調對接,強化實戰演練和聯動,做好重點區域預置佈防,及時開展搶險救援。做好救災救助工作,保障受災羣眾基本生活,確保災區社會穩定。
五是突出抓好指導支持。根據汛情旱情災情發展,及時派出工作組和專家組加強指導,加大經費物資支持力度。嚴明防汛紀律,督促各級防汛抗旱責任人履職盡責,嚴格落實國家防總險情災情報告制度,堅決杜絕遲報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