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抒情和説理結合,情中有理,理中含情,愛中有志,在抒情中講生死觀、幸福觀的問題,把説理溶於抒情之中,這樣寫既有説服力,又顯得自然。作者的感情如開閘的洪流,高低起伏,自然奔瀉,感人心脾,情慟肺腑。
夫妻愛情與革命豪情,兩方面感情融為一體,交織着寫,寓理於情,情理交融。烈士在參加起義、為國捐軀前三夜給愛妻寫這封絕筆遺書,不僅僅是思念妻子欲表達愛情,更重要的是臨死前他要傾吐自己瞞着妻子參加革命、瞞着妻子為國捐軀的痛苦隱情。
烈士在記敍抒情的基礎上發表議論。第 1、5 段基本上屬於抒情,第三段基本上是記敍,第 2、4、6 段則 是在抒情、記敍的基礎上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