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工資收入就減少了。個人繳納社保基數是與職工的上年收入總額除於12月來核定第二年個人社保月繳納基數。一般在崗人員的社保基數不會低於上年度社平基數的60%,如果低於這個基數就按60%繳納。但職工收入高也不能繳納社保高過社平基數的300%。
利用福利費降低社保基數
1、不計入社保費用繳費計算的職工福利費用項目
根據《 關於規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第四條的規定,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規定,下列職工福利費用項目不計入工資總額,在計算繳費基數時應予剔除:
醫療衞生費、職工死亡喪葬費及撫卹費
職工生活困難補助
集體福利事業設施費和集體福利事業補貼
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嬰幼兒補貼(即托兒補助)、獨生子女補貼
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温費
工作服洗補費、獻血員營養補助及其他保險福利費。
2、必須計入社保費用繳費計算的職工福利費用項目
發放給職工的交通補貼費用、手機通訊費用、房租補貼費用、餐費補助、職工家屬補貼費、私車補貼費、過節費,必須作為繳納社保費用的基數。
在保證原來職工總收入不變的原則下,重新設計企業的職工薪酬制度、職工福利費制度。降低職工工資收入,增加不計入社保費用繳費基數的職工福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