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組網格,以村民小組為基礎,按照就近就熟、適宜管理原則,每20-40户設置1名網格員,網格員由村民小組組長或農村黨員、鄉賢人士、創業致富人等擔任,負責本組網格內相關工作。 網格員設置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無違法犯罪記錄,無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現象。(二)年齡在18-60週歲之間。
第三章 網格員的工作內容和義務網格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提高工作效率
(三)忠於職守,服從和執行上級部門依法作出的決定
(四)遵守工作紀律,恪守職業道德,遵守社會公德
(五)認真執行網格化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一般是一位網格長每個村(居)設1名網格長,每個網格設1名網格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網格長(員):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三)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網格長(員)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泄露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
(二)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三)在工作中弄虛作假、推諉塞責
(四)態度蠻橫、行為粗暴或者故意刁難服務管理對象
(五)其他違法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