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並沒有對幾點開始上課有明確規定。但是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的《學校衞生工作條例》中明確提出了對於小學、中學上課時間長度的限制,《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第二章學校衞生工作要求 第五條第五條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學生每日學習時間(包括自習),小學不超過六小時,中學不超過八小時,大學不超過十小時。
學校或者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課時間和作業量,加重學生學習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