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要求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3、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4、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統一考試並取得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參加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獲得有效期內《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