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可能性,是指從行為時的具體情況看,可以期待行為人做出合法行為。法律不強人所難,如果從行為時的具體情況看不能期待行為人做出合法行為,行為人即使做出了違法犯罪行為,也無罪。
因此,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便成為主觀阻卻事由。期待可能性理論是19世紀末(1896年)由倡導規範責任論的學者提出的研究行為人主觀方面(有責性)的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