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重户口被註銷一個,需要户籍派出所證明兩個户口是同一人,然後提供相關資料,向教育局申請更改學籍。
二、學籍更改:
1、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公民户籍信息更改證明(註明申請更改信息的時間、原因或理由,本人照片及發函單位固定聯繫方式等,加蓋户籍專用章、户籍民警專用章)。
2、更改信息前後的身份證和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3、身份證原件丟失的,應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户籍證明(户籍證明要有被更改人照片並加蓋户籍專用章和户籍民警專用章)。
4、學生高考電子檔案照片打印件(加蓋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公章,附電子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