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規定:1.人行道路的無障礙設施與設計要求規定緣石坡道--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單位出口、廣場入口、人行橫道及橋樑、隧道、立體交叉口等路口應設該坡道。
緣石坡道下口高出車行道地面不得大於2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