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中考體育總分,由40分提高到50分,中考體育分數佔中考總分的比例由5.48%提高到6.76%。(其中:統一考試45分,日常考核5分)。今後如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方案重新修訂,體育考試分值也將做相應調整,佔比不低於現有比例。
二是調整了項目設置,統一考試共三項,其中必測1項: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選測2項,選側項目有:立定跳遠、一分鐘跳繩、引體向上(男生)、一分鐘仰卧起坐(女生)、足球運球、籃球運球、排球墊球、游泳(其中球類項目只能選測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