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負責免費師範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併發放生活補貼,補助一般為在校期間每月600元,每年發十個月。
在省級政府統籌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落實免費師範生的教師崗位,免費師範生畢業以後必須到中小學任教,到中小學任教的每一位免費師範生都有編有崗
免費師範生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可以在學校之間進行流動,有到教育管理崗位工作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