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人攜帶《機動車登記證書》、《養路費繳費訖證》、《行車證》、身份證,到車管所
2、領取《車輛註銷/停駛/變更登記表》和《工作流程表》並按照要求填寫,將拓印的車架號粘貼在表上。
3、到審核養路費辦理處審核,審核通過後在表格上蓋個章
4、按照報廢單上面的地點和時間去報廢車輛
5、攜帶材料到報廢廠報廢,領取車牌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6、拿着車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到車管所上繳《報廢證明》、《牌照回收單》、《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
7、領取車輛報廢單
8、買車
9、領取臨時車牌
10、繳納購置税
11、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