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手印是本人按,可以申請去做指紋鑑定。指紋鑑定指運用專門技術對指紋的異同進行鑑別和評定,程序主要分為預備檢驗、分別檢驗、比較檢驗和綜合評斷。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鑑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鑑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鑑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人進行鑑定。
按手印一般是私對私或公對私借貸金錢,或貨物關係,再而,就是違法違紀犯罪人員,經查證屬實,調查材料紙上要按手印。説明本清楚閲讀同意按手印。因為,每個人的手指紋都不同。比如説,張三借李四錢,首先是立個字據,某年某日借,某月某日還,然後再按手印説明正式生效,法律上講是合法的。
合同或協議簽訂多以簽字為準,個別人因為不會寫字或不便籤字時,會以按紅色指紋替代。
而有些場合則是以按指紋為主,簽字為輔,比如司法筆錄,問訊筆錄等,因為指紋是唯一的,而簽字是可以模仿的。
涉及重大問題的合同及協議,或其他重要文書,如果須證實指紋是本人的,可以申請司法鑑定,指紋鑑定在司法部門屬司空見慣的事,也不是十分複雜。所以可以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