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1)所有的類都是從對象類繼承的,也就是説,所有的類都是對象類的子類。
(2)一旦子類繼承了它的父類,它就可以使用父類中除私有成員之外的所有東西。
(3)子類繼承父類後,並沒有將父類的成員完全賦給子類,而是通過引用關係進行訪問和調用。
(4)可以在子類中定義唯一的成員屬性和方法。
(5)如果子類中定義的成員與父類的成員相同,則首選子類成員。
(6)如果子類想要擴展父類的方法,它可以在定義代碼重用的新方法時訪問父類的成員。可以用[父類名]的格式調用父類成員。父類成員],或者可以使用[super()。父類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