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人或承擔人提供上述有關證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區房地產市場提出申請領取《房屋租賃合同》
2、租賃雙方將《房屋租賃合同》逐條進行填寫,雙方簽定蓋章後,送交申請單位
3、區房地產市場派員對租賃房屋進行實地察看、評估
4、發給《房屋租賃證》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納0.5‰的交易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