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個人在用人單位入職後,一般情況下個人的人事檔案就在該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存檔保管了。
因此,通常情況下,個人是接觸不到自己的人事檔案的,只有在個人與原用人單位辦理辭職手續或調動手續後,才由新的用人單位向原單位出具檔案商調函,檔案才會發生移交,由新單位進行保管。但個人還是不能直接接觸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