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防空的概念
人民防空,特指我國動員和組織人民羣眾防備敵人空中襲擊、消除空襲後果所採取的措施和行動,簡稱人防。人民防空建設的方針是“長期準備、重點建設、平戰結合”。
二、人防工程的分類
1、按照構築方式分為明挖和暗挖工程,明挖工程按上部有無地面建築又分為單建掘開式和附建式工程。暗挖工程可分為坑道式和地道式工程。
2.按防護特性分為甲類和乙類
甲類人防工程:戰時能抵禦預定的核武器、常規武器和生化武器的襲擊。
乙類人防工程:戰時能抵禦預定的常規武器和生化武器的襲擊。
3、按戰時使用功能分類:
(1)指揮工程:保障人防指揮機關戰時工作的人防工程(包括防空地下室)。
(2)醫療救護工程:戰時對傷員獨立進行早期救治工作的人防工程(包括防空地下室)。按照醫療分級和任務的不同,醫療救護工程可分為中心醫院、急救醫院和救護站等。
(3)防空專業隊工程:保障防空專業隊掩蔽和執行某些勤務的人防工程(包括防空地下室),一般稱防空專業隊掩蔽所。一個完整的防空專業隊掩蔽所一般包括專業隊隊員掩蔽部和專業隊裝備(車輛)掩蔽部兩個部分。但在目前的人防工程建設中,也可以將兩個部分分開單獨修建。
防空專業隊係指按專業組成的擔負人民防空勤務的組織,其中包括搶險搶修、醫療救護、消防、防化防疫、通信、運輸、治安等專業隊。
(4)人員掩蔽工程:主要用於保障人員掩蔽的人防工程(包括防空地下室)。按照戰時掩蔽人員的作用,人員掩蔽工程共分為兩等:一等人員掩蔽所,指供戰時堅持工作的政府機關、城市生活重要保障部門(電信、供電、供氣、供水、食品等)、重要廠礦企業和其它戰時有人員進出要求的人員掩蔽工程二等人員掩蔽所,指戰時留城的普通居民掩蔽所。
(5)配套工程:係指戰時的保障性人防工程(即指揮工程、醫療救護工程、防空專業隊工程和人員掩蔽工程以外的人防工程總合),主要包括區域電站、區域供水站、人防物資庫、人防汽車庫、食品站、生產車間、人防交通於(支)道、警報站、核生化監測中心等工程。
三、人防工程的抗力分級
防核武器抗力級別:1、2、2B、3、4、4B、5、6、6B九個等級。
防常規武器抗力級別:1、2、3、4、5、6六個等級。
四、人防工程的防化分級
防化級別是以人防工程對化學武器的不同防護標準和防護要求劃分的,可分為甲、乙、丙、丁四個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