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效力層級,是指法律體系中的各種法的形式,由於制定的主體、程序、時間、適用範圍等的不同,具有不同的效力,形成法的效力等級體系。
(一)憲法至上
(二)上位法優於下位法
如: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制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三)特別法優於一般法
(四)新法優於舊法
(五)需要由有關機關裁決適用的特殊情況
法律層級是什麼
體系是以憲法(或根本法)為核心,由不同層次或等級的法律有機結合組成的整體,在這個整體中,憲法(或根本法)屬於第一層次,而民法、刑法、行政法、訴訟等基本法律屬於第二層次,基本法之下還可能有第三和第四層次的法律等等。與此相適應,較低一級層次的法律的效力是或應當是來自並服從於(即低於)較高一級層次的法律的效力,而其他所有層次的法律的效力都是或者應當是來自並服從於第一層次的憲法或根本法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