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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辭職不寫辭職報告會怎麼樣

欄目: 心理 / 發佈於: / 人氣:2.18W
如果辭職不寫辭職報告會怎麼樣

辭職時,不寫辭職報告,可能引起用人單位不清楚員工已提前30天提出辭職申請也有可能當事人擅自離職,引起企業損失而追求賠償或者失業保險金無法領取。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若當事人未正式提出辭職報告,用人單位會忽視當事人辭職申請或者不認可當事人的辭職申請。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當事人不寫辭職報告,可認為是本人意願主動離職,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