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點概念的變化 “人類遺傳資源信息”範圍的確定 《條例》將人類遺傳資源信息定義為,利用人類遺傳資源材料產生的數據等信息資料。《細則》進一步明確“數據”的範圍
2、 採集、儲存人類遺傳資源免於審批的情形 基於《細則》第31條,我們認為,有兩類臨牀試驗在採集環節可免於申請行政審批,一是人羣規模小於3000例的試驗,二是以
3、 豁免倫理審查的情形 開展國際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