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交通車輛擁擠,並且有的車輛不符合要求,為了規範,浙江要求電動車,按新國標配置,見如下要求:
1、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公里/小時
2、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
3、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伏
4、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瓦
5、必須具備腳踏騎行能力
6、並獲得國家CCC認證的能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