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904元/月提高到995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676元/月提高到770元/月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濟南高新區5個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995元/月。
2、
5、 城市貧困人口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1356元/月提高到1492元/月農村貧困人口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1179元/月提高到1356元/月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濟南高新區五區城鄉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156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