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生育保險津貼標準
1、參保人生育假期:
a.順產的,98天難產(剖腹產、會陰Ⅲ度破裂)另加30天
b.吸引產、鉗產、臀位牽引產另加15天
c.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e.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流產的,30天
f.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流產的,45天
g.懷孕滿7個月以上發生死胎和早產不成活的,75天。
h.參保人因生育而導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按產前15天及產後至死亡時的實際天數計算。
2、參保人計劃生育手術假期:
a.取出宮內節育器的,2天
b.放置宮內節育器的,3天
c.施行輸卵管結紮的,30天
d.施行輸精管結紮的,10天
e.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
注意事項:同時施行上述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
3、屬於計劃生育獎勵假期或晚婚、晚育獎勵假期以及看護假期,參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支付產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