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辦理程序
1.死亡證明:
當親人去世後,死者家屬或單位必須取得死亡證明:正常死亡的,由醫療衞生機構出具醫學死亡證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區、縣以上公安、司法部門出具死亡證明。
2.註銷户口:
死者家屬持死亡證明書到駐地派出所註銷户口。
3.聯繫火化:
(1)打電話或派人前往殯儀館或殯葬服務站聯繫火化,登記死者姓名、住址、年齡、性別、死亡原因、死亡時間、遺體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記家屬姓名、住址、電話、與死者關係等
(3)預定服務項目,服務時間。
4.接運遺體:
按預定時間,家屬持死亡證明在指定地點等候靈車接運遺體。
5.遺體火化:
(1)遺體運送到殯儀館
(2)遺體整容
(3)遺體告別
(4)遺體火化,選購骨灰盒、領取火化證明
(5)領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選定方式安放骨灰,並領取骨灰存放證。此後,家屬持此證明來公墓祭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