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費羣體購買商品的目的主要是用於個人或家庭需要,經營模式是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這是二者的本質區別。
2、經營模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消費者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
3、經營模式的義務是相對消費者的權利而言的,只有經營者履行了義務才能保障消費者權利的實現。
作為消費羣體,其消費活動的內容不僅包括為個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購買和使用產品,而且包括為個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務。但無論是購買和使用商品還是接受服務,其目的只是滿足個人和家庭需要,而不是生產和經營的需要。